又到一年毕业季。写学位论文、特别是研究生学位论文,少不了要在文后有“致谢”——感谢同学同门室友,感谢父母兄弟姐妹亲朋好友,等等。但承受感谢话语最多的,当数“导师”。研究生能够毕业并获得学位,导师是第一责任人,自当要好好“感谢”导师的。感谢导师的常见说法是“感谢我的导师XX教授”“向我的导师XX教授致以最诚挚的谢意/感谢”。不过,最近在阅读、评阅学位论文时,发现“致谢”中也出现了这样的语句:“感谢XX导师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给予我的关心和帮助”“我首先想感谢XX导师的悉心指导”“向XX导师致以最诚挚的谢意/感谢”等等。问题是,“XX导师”(如“王庆忠导师”“李四海导师”等)可以说吗?要想辨明这个问题,还得从“教师”“老师”“导师”的不同说起。一般来说,“教师”是一种职业,指担任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,一般不用作称谓。不能说“王庆忠教师”,也不能简称为“王教师”。可以说“语文教师”“人民教师”“小学教师”等。“老师”则是对教师的尊称,可以用作称谓,如“王庆忠老师”,简称为“王老师”,面称则可直接叫“老师”。也可以说“语文老师”“物理老师”“小学老师”等。因为“老师”有尊称意味,因而常用于泛指传授文